前天晚上10點多,有網友報料稱,常州武進公路超限檢測站驚現“變相罰款指標”,還貼出了一張人員月度考核表,表格上顯示,每查扣一輛超限車,加5分,查處一噸,增加0.33分。報料人懷疑,這張考核表有變相罰款意味。

● 查處超限和考核掛鉤 被指變相罰款指標
據報料人稱,他是前段時間到武進公路超限檢測站辦些事情,發(fā)現該單位的公示欄上貼著一張表格,上面將查扣超限車輛與員工的工資掛鉤,查不到車就不發(fā)錢。“細細品味過后發(fā)覺大有問題了,把任務與指標掛鉤,查不到車就不發(fā)錢,這算不算變相下達‘罰款指標’呢?”爆料人還表示,“制訂的這款‘變相罰款指標’是想掩耳盜鈴呢,還是想嘩眾取寵?”
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,這是一張公路治超路面稽查人員月度考核表,是武進公路超限檢測站張貼在墻上,還未開始實行。在表格上,羅列了考核要求,例如職工出勤、超限檢查、內務管理、安全執(zhí)法等。報料人所質疑的是第一部分內容,例如每查處一輛車,增加5分,每查處1噸,加0.33分,平均每周檢查時間不得少于40小時,每少1小時扣1分等等。職工工資將與考核系數掛鉤,例如,考核分數為110分,考核分數除以100,系數則為1.1,那么實際工資是基本工資乘以1.1系數。反之,考核分數不滿100分,到手的工作將低于基本工資。
● 官方回應
這項規(guī)定還沒有執(zhí)行,是為防止員工消極怠工。
武進公路超限檢測站很快在網上作出了回應,報料人所稱的“變相罰款指標”,其實是他們內部制訂的《公路治超路面稽查人員月度考核表》。據武進公路處負責人表示,武進公路超限檢測站是全額撥款事業(yè)單位,工資(含績效工資部分)由財政根據人社局核定的總額,部門預算經費與罰款收入不掛鉤。
也因為超限檢測站的職工工資的績效部分沒有有效嚴格的考核,往往成為吃大鍋飯,導致部分職工消極怠工,出臺該考核表,其實是更好地加強對超限車輛特別是惡意超限車輛的查處。
武進公路超限檢測站負責人介紹說,從2003年12月的檢查數據顯示,高速公路出入口貨運車輛超限率較上一年同期急劇上升。為了加強對非法超限車輛的查處,防止因玩忽職守而造成人們生命財產損失,這才制訂了考核表。
而之所以將查處車輛數和噸位數作為考核依據,也是為了防止選擇性執(zhí)法,而采用的綜合指標體系。據了解,該規(guī)定還在征集員工意見中,沒有正式執(zhí)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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